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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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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唐山市第二医院 发布时间:2022-11-18 14:46 浏览次数:2999次

各类保险患者住院告知

尊敬的患者:

为便于您来我院门诊、住院治疗时能及时享受各各类医疗保险待遇,请遵照下列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感谢您的配合!

1、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患者:(1)来院门诊检查时,请主动出示社保卡及身份证;(2)办理入院时,将门、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一同交到住院处,如因急诊未带社会保障卡,请于住院72小时内补交。(3)职工医保意外伤害患者、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患者,需在入院12小时内进行报案,才能享受正常的医保报销政策。报案分三种形式:电话报案,报案电话:5908000,患者根据电话内容进行报案;二维码报案,患者自行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内容进行报案;关注公众号报案,关注唐山市长护险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理”意外住院报案完成意外伤害报案

2、异地患者:(1)河北省内参保患者就医无需备案,可在我院直接使用社保卡,如遇系统问题,需联系参保地相关报销事项。(2)河北省外参保患者来我院就医,需提前联系参保地开通异地就医的相关手续。

3、二次入院治疗的工伤患者,因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有限,需缴纳一定押金,用于支付工伤不子报销的自费项目。

4、所有工伤患者无论门诊治疗或是初次未认定工伤的患者住院时,须自费结算,不得使用社保卡,否则工伤不予报销。

5、离休患者无论门诊或住院务必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2058059

唐山市第二医院医保科

附:意外伤害患者办案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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