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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来源: 唐山市第二医院 发布时间:2022-11-08 16:26 浏览次数:1190次

唐山市第二医院历史沿革

唐山市是华北地区的重工业城市,有着百年的产业史,特别是解放以后,经过三年经济恢复时期,工、农业生产迅猛发展,城市不断扩展,产业工人队伍不断扩大,1955年已达十万余人,相继出现了工伤多、骨伤骨病不断增加的局面,而就医难、住院难的矛盾日显突出。据当时的开滦医院及市立第一医院统计资料显示,年平均收治骨伤病人住院达450余人次,年平均两院骨伤门诊病人达8500人次,由于当时病床严重不足,很多骨伤病人不得不去天津等地求医救治,因此,很多骨伤病人由于延误治疗时机,而导致不良后果。

鉴于此,当时唐山市人民政府主管文教、卫生工作的副市长白芸同志经过周密调研后,提出在唐山市筹建骨科医院的设想,以解决骨伤骨病病人的就医问题,并获得了河北省卫生厅的批准和支持。

当年,唐山市卫生局根据省、市的决定,及时抽调得力干部组成筹建班子,进行选址、征地、编造预算及设计方案等项工作,于当年第四季度完成建筑设计,并开始施工,到1957年中,主体建筑工程及内外装修基本完成。

与基建施工同步,市卫生局陆续调配各类人员。1956年即调胡献桂、李纯、高景瀛、王宝智等同志负责主持医院筹建工作,行政管理人员及医护人员配备大体就绪,医护人员主要骨干来自市立第一医院和唐山市工人医院,其余来自医学院校和护士学校毕业生以及退伍军人中的医护工作者。为适应骨科专业技术的开展,医院派出部分医护人员到有关医院进行骨科专业进修学习,其余医护人员参加在医院举办的骨科医师培训班和进入到护士学校学习。同时组织部分技术骨干进行医疗器械及各种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项工作,在开诊工作准备就绪的情况下,于1957年12月12日唐山解放纪念日这一天正式开院应诊,接收病人。

建院初期,编制床位120张,实际开设39张,主要收治骨病骨伤病人。当时为照顾附近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就医的要求,曾开设普通外科、内科、儿科门诊(内科、儿科不应急诊)。为加强技术力量,擅长工业创伤治疗的全国著名骨科专家陈敏教授于医院成立之初调入,成为唐山市第二医院的骨科带头人;陈敏先生不仅是医院的创始人,也是唐山骨科学术事业的奠基人。当时全院职工99人,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

由于广大医护人员工作上尽职尽责,技术上精益求精,开院不久即呈现出良好的局面。 1958年第一季度平均每天门诊量113人次,其中60%为骨外伤病人,平均每月收住院患者221人次。随着患者的增多,开设病床也逐月增加,第一季度末开设45张,第二季度末155张,大大超过原设计120张床位的能力。全院当时分为三个病房,大体分为创伤、小儿骨伤、骨结核及矫形科。同时设有内科和儿科门诊,还担负着院外医疗预防、保健工作。

1960年撤销了内科和儿科门诊。

六十年代中期,医护人员潜心向上海六院青年医师陈仲伟学习,在我院正式建立了手科(含下肢)病房,断肢再植手术就此开展,这是唐山市第二医院在医疗技术上迈出的重大一步,弥补了唐山地区在骨科专业技术上的一项空白。

1971年按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六二六"指示精神,我院有50名医护人员到农村安家落户长达十年之久,使病床与医护人员之比急剧下降到1:0.3左右。

1976年7月28日凌晨,唐山丰南一带发生7.8级强烈地震,整个医院建筑物被彻底震毁,有17名住院患者罹难。在全院职工中有技术副院长王崇勋等32名同志遇难。"地大震、人大干"是当时响亮的口号。我院幸免遇难的广大职工,在医院党支部书记安利民、副书记袁长鸣和冯贺轩等同志带领下,展开互救互助,在余震不停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险扒出被埋瓦砾中的人员,从将要坍塌的病房楼里抢救出多名病人,其中抢救出住院患儿就达24名。挖出埋在瓦砾中可能利用的药品、器材,为抢救受伤群众创造了条件,搭建席棚,建立简易病房,修整被砸坏的病床,恢复工作秩序,开始收治伤病人员。震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在解放军和有关方面大力支援下,全院职工齐心协力,自己动手搭建半简易病房200余间,给病人创造了一个相对舒适的治疗和休养环境,在重建医院工作中做出了可歌可泣的贡献。

1977年7月,我院被上级誉为唐山市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党支部副书记袁长鸣同志被评为抗震模范,并参加了在北京举行的抗震英模表彰大会,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79年秋,经当时的唐山市革命委员会批准,开始筹划第二医院恢复建设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努力,于1982年12月竣工交付使用,是年12月20日医院从旧院址开始向新院址搬迁。12月28日宣布应诊接收住院病人,次日中央和省市各宣传媒体报导了这一消息。

这时的唐山市第二医院已经是行政管理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齐全,临床科室由震前的四个病区,建成设备齐全,布局合理的六个临床科室,床位编制由震前的180张增加到250张。至2007年底,床位编制增加到600张,开放床位最多达750张,2005年组建了一所股份制分院,编制床位99张,最多开放床位达170张,总计编制骨科床位700张,实际开放床位达900张,从而已经形成一所集医、教、研、康复于一体,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规模位居全国西医骨专科之首的大型骨专科医院。2002年医院成为华北煤炭医学院非隶属关系附属骨科医院,暨华北煤炭医学院骨科研究生培训基地。随着高精尖技术的不断提升,河北省创伤骨科中心、唐山市骨科研究中心、唐山市创伤外科治疗中心、唐山市交通伤救治中心、唐山市康复治疗中心、唐山市足底反射治疗中心、唐山市关节镜治疗中心、唐山市创伤外科研究所、唐山市足踝外科研究所、唐山市司法鉴定研究所均设置在唐山市第二医院。医院骨科专业学科齐全,人才荟萃,技术水平高,设有一个分院,19个临床科室,14个职能科室。医院现有职工939名,卫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4.01%,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14名,占16.4%。

2007年医院住院病人13000人次,出院病人12580人次,门诊病人11万人次,急诊救治病人3.5万人次,抢救危重病人193例,抢救成功率93.3%,完成各类手术15136例。近年来医院进一步加大了固定资产的投入,对放射科、CT室进行了改扩建,先后添置了CR、C型臂、步态分析仪、呼吸机、核磁共振、椎间盘镜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更换了手术床、无影灯等,进一步满足了临床需要,使二院的医疗设备在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同时加强了基础建设,2006年9月开始的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的门急诊综合楼、后勤综合楼、地下停车场是建院以来规模最大、投资最多的建筑工程,预计投资1.2亿元(其中政府担保银行贷款6千万元,自筹6千万元)。在院内修建直升机停机坪,将率先在省内开辟空中急救通道,成为国内拥有空中救护功能的几家医院之一。

医院领导班子本着"医院要发展,职工要富裕、病人要满意"的思路和用十年左右的时间把第二医院建设成国内一流的现代化骨科医院的奋斗目标,坚持办患者满意医院,办诚信医院的宗旨,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河北省三星级文明服务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获"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物价信用AA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在业务建设上坚持把"培养名医、建设名科、打造名院"作为科技兴院的重要内容。

一是注重学科建设。医院对重点学科,优势项目,新技术给予重点支持。近些年来,医院各个学科都呈现出良好的发展事态,许多专业都形成了自己的优势项目,保持和发展了其它医院无法比拟的技术优势,保证了骨科各种伤、病的专业化治疗。交通伤救治中心的功能不断加强,同时承担了市内较大群体伤的救治任务。医院与荷兰合作建立了唐山市康复治疗中心,其设备和治疗水平均达到国内领先。

二是注重人才培养。医院注重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使用,创造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条件。第一,积极引导和鼓励中青年骨干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对重点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行灵活适用的人才引进聘用机制。目前,比较合理地人才梯队已经形成。第二,重视科研投入,积极引进新技术项目,每年还邀请国内著名骨科专家来院示范手术,专题授课,会诊讲学,带动了医院新技术项目的开展。第三,医院不断加大奖励制度,重奖科技人员,出台了《科技工作管理办法》,《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有关待遇的规定》等奖励办法。

近些年来,医院先后获得省、市(厅)级科技进步奖47项,国家专利8项,发表学术论文660篇,并编辑有10余部关于医学方面专著出版发行,有6人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担任主委、副主委、常委和委员,3人在全国专业期刊担任编委。作为华北煤炭医学院附属骨科医院硕士生培养基地,医院有9名专业技术人员被华北煤炭医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已培养出一批批硕士研究生。

三是注重医院管理。医院为推动人事、分配、后勤三项制度改革,在医院经营管理机制改革上下了深功夫,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以全员聘用合同制为核心的内容人事制度改革。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推行了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形式。在实施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加大了院、科两级成本核算力度。在后勤改革方面,后勤工作逐步由行政管理,向经营管理和社会化管理转变。

医院逐步完善和实施了《医院管理实施方案》,《工作人员奖惩条例》等规章制度。全面引进国际先进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使医院管理逐步走上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唐山市第二医院名称,自1957年12月12日开院以来,一直沿用到1989年9月30日,是年10月1日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决定:更名为"唐山市骨科医院"。于1997年1月22日唐山市卫生局决定:恢复原"唐山市第二医院"为第一名称,第二名称为"唐山市骨科医院"。2007年12月,唐山市编制委员会(唐机编字[2007]153号文件)批准医院为正县级规格。2012年10月12日,医院被河北省卫生厅(冀卫医【2012】123号文件)核定为三级骨科医院。